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0]次 更新日期:2015-08-27 17:44:57.0 |
南乐县烈士陵园纪念馆广场及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乐县烈士陵园纪念馆广场及道路
2、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3、投资计划:约13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付款方式:4:3:3
6、工 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 共1个标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3、201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8月25日至8月 29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9月22 日9时00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资信保证金
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从公司基本户应缴纳工程资信保证金(不计利息);贰拾万元整(200000.00),开标后,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按有关规定办理,中标单位竣工后退还,(打款时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因款项不明的后果投标人自负)。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南乐县乡财县管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乐县昌州路支行
银行账号:94100201000530111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民政局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3839289259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664326668
2015年8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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