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08]次 更新日期:2015-08-06 00:02:07.0 |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朔州市档案局的委托,就朔州市档案局档案库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朔州市档案局档案库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朔政采公[2014]H110号
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10月21日
二、变更事项及内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4年11月12日9:00延期至2014年11月27日9:00;
2、招标文件第23页评分标准中,技术评议一栏的第2项,“具有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成品智能电动密集书架的合格检验报告的,得2分;”,修改为“具有国家级质监部门出具的所投标产品成品的合格检验报告的,得2分;”
2、招标文件第23页评分标准中,“具有密集架水平检索报告的,得2分;”修改为“具有密集架水平检测报告的,得2分;”
3、招标文件第23页评分标准中,“具有由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钢板(仅限于1.0mm、1.2mm、1.5mm和3.0mm四种厚度)的检验报告,每份报告得0.5分,最高2分;”,修改为“具有国家级质监部门出具的钢板(仅限于1.0mm、1.2mm、1.5mm和3.0mm四种厚度)的检验报告,每份报告得0.5分,最高2分;”
4、将评分标准中的“为中国自主创新产品的,得1分”去掉;“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去掉;“所投产品具有经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金属陈列架类“中国驰名商标”的,得1分;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得0.5分”去掉;这几项的分值中其中 2分加入技术评议栏第一项“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指标、参数、图片以及产品安全、稳定性、耐用性进行打分”中,剩余的分加在投标产品技术响应一栏中。
三、变更通知获取
本通知已发电子邮件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收受人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邮箱地址),请查询下载获取,此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苑洋
联系电话:0349-2220975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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