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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采购(CJZB2015-23026G)更改补充说明(一)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广西] 点击:[46]次 更新日期:2015-07-10 00:35:10.0
摘要: 一、项目说明:1、采购项目名称: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采购2、项目编号:CJZB201

 

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临桂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CJZB2015-23026G

3、首次公告日期:201573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改补充事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六项“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原为:“购买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公司在桂林注册成立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20141月至2015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明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现更改为:“购买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公司在桂林注册成立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20141月至2015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以上证明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投标人相关材料”中原为:“投标人到项目所在地(临桂区)检察机关出具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更改为:“投标人到项目所在地(临桂区)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一项“人员配置”中原为:“以上有关人员须附有关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员证、职称证书、2014120153月企业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备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证明(原件备查)、承接项目合同或项目委托书(原件备查)、相关证明材料或委托方认可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以上说明内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更改为:“以上有关人员须附有关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员证、职称证书、2014120153月企业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备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证明(原件备查)、承接项目合同或项目委托书(原件备查)、相关证明材料或委托方认可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以上说明内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第四项“业绩和信誉”中第1)点原为:“20121月—201412月完成审核广西区内审核的工程结算项目500-1000万元(含500万)的,每个项目得1分;1000-3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得1.5分;3000-5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得2分,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得2.5分,此项满分12分。” 现更改为:“20121月—201412月完成审核的工程结算项目500-1000万元(含500万)的,每个项目得1分;1000-3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得1.5分;3000-5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得2分,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得2.5分,此项满分12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第四项“业绩和信誉”中第(3)点原为:“投标人20121月—201412月承接桂林市审计系统委托的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个数1-49个的,得2分,50-99个的,得3分,100个以上的得4分;委托的项目中核减率25%35%的,每个得1分,35%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以投标人与桂林审计系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盖章认可的证明文件为准,视评审需要携原件备查)。  满分10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20121月—201412月承接审计或财政部门委托的工程结算项目中核减率15%20%的,每个得0.5分,核减率21%30%的,每个得1, 核减率30%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以投标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盖章认可的证明文件为准,携原件检查)。  满分10分。”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芳、罗宗乐、黄逸

联系电话:0773-2133073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桂林市临桂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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