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广西] 点击:[33]次 更新日期:2015-06-24 19:10:24.0 |
各投标人:
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经业主审核,现予公布: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 标 人: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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