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JLTXY-[201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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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西部地区河湖连通工程镇赉县城周边湿地湖泡连通工程(铁路防护套管工程)已经由镇赉县水利局以白水[2014]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农水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及项目法人为镇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概况: 。
工程名称:吉林省西部地区河湖连通工程镇赉县城周边湿地湖泡连通工程(铁路防护套管工程)
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2015年7月5日至2015年10月31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铁道工程专业中职称。
(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5)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本(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下午13:00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5年6月1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林明
联系电话:0439-37218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31-8133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