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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联检管理人员宿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更改通知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广西] 点击:[91]次 更新日期:2015-05-20 14:11:06.0
摘要: 各投标人: 一、“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联检管理人员宿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的“2.1.1监理

各投标人:

    一、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联检管理人员宿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的“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不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及因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现更改为“2.1.1 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等内容的监理。”

2、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的“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现更改为“2.1.2 监理期限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

3、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的“9.2委托人在监理服务期满后14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监理人。”现删除此条款。

4、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的“9.3监理人在本工程建设期间实际投入监理服务人员应与投标承诺到位人员一致,凡调换投标承诺监理人员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同意更换的,监理人要承担人员更换处罚费用:总监理工程师2万元/.次,专业监理工程师8000/.次,其他监理人员2000/.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擅自调换监理服务人员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每次擅自更换监理服务人员按以下标准罚款:总监理工程师5万元/.次,专业监理工程师2万元/.次,其他监理人员5000/.次。”现更改为“9.3监理人在本工程建设期间实际投入监理服务人员应与投标承诺到位人员一致,凡调换投标承诺监理人员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擅自调换监理服务人员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每次擅自更换监理服务人员按以下标准罚款:总监理工程师5万元/.次,专业监理工程师2万元/.次,其他监理人员5000/.次”。

5原定开标时间为“201506030830分”,现延期至201506040830分”。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北海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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