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市经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白鹤山集镇新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建设规模修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山集镇内,经四路以东,松风路以北,翔云路以西,古田路以南,总建筑面积16737.73 m2。其中白鹤山集镇客栈3-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建筑面积分别为1217.79m2 、1217.79m2 、1335.05m2 、528.05m2 、528.05m2 、1335.05m2 、528.05m2 ,主体为框架结构,局部为全木结构;商铺一、二、三建筑面积分别为1098m2 、1147.6m2 、1042.3m2 ;汽车旅馆建筑面积6760m2,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总投资约5000万元。
2、本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白鹤山集镇新建项目桩基础、建筑、装饰、安装、夜景照明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5月27日15:00时;开标地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六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5月25日17:00时前。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0386135元。
6、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来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省住建厅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4]112号关于印发《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常建价[2015]1号《关于发布常德市二0一五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通知》等。
8、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常德市经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