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市经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白鹤山集镇新建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补充:
1、本项目工程概况修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山集镇内,经四路以东,松风路以北,翔云路以西,古田路以南,总建筑面积16737.73 m2。其中白鹤山集镇客栈3-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建筑面积分别为1217.79m2 、1217.79m2 、1335.05m2 、528.05m2 、528.05m2 、1335.05m2 、528.05m2 ,主体为框架结构,局部为全木结构;商铺一、二、三建筑面积分别为1098m2 、1147.6m2 、1042.3m2 ;汽车旅馆建筑面积6760m2,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四层。
2、本项目类似工程经验修改为:建设规模不少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5月2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六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5月26日17:00时前。
5、原招标公告第2.3条工程概算修改为:工程费用约50386135元。
6、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9条修改为:
投标报价: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常价服[2011]51号文计算,监理费投标报价上限值:¥72.94万元,下限值:¥67.54万元。高于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算书见附件)。
注:监理费最终支付金额以常德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为准。
7、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算书附后。
其它内容不变。
常德市经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附件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算书
白鹤山集镇新建项目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计算如下:
一、计费依据
1、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
2、常价服[2011]51号文件
二、收费计算的计费额(工程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计费额以工程费(50386135元)为基础
计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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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基价([2007]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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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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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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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8.6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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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基价=120.8+〔(181-120.8)/(8000-5000)〕×(5038.6135-5000)
=121.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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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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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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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的收费基准价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21.57万元×1.0×1.0×1.0=121.57万元
3、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1)上限值:121.57万元×60%=72.94万元
(2)下限值:上限值/(1+8%)=72.94万元/(1+8%)=67.54万元
4、本项目投标报价上、下限值
(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上限值: 72.94万元
(2)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下限值: 67.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