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6(S310)线大瑶集镇段提质改造工程(市政部分)招标补充说明
1、修改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投标报价中3.2.9条:
原文:“3.2.9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设计变更项目按中标单位的清单报价结算,有类似单价的参照中标单位类似清单报价执行;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招标清单漏项的项目结算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浏政办发[2010]3号文)和2014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编制;劳保基金不计;管理费、利润下浮30%后加上投标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编制结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浏阳市住建局各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签证价,人工统一按82元/工日取定)”
现修改为:“3.2.9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设计变更项目按中标单位的清单报价结算,有类似单价的参照中标单位类似清单报价执行;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招标清单漏项的项目结算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浏政办发[2010]3号文)和2014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劳保基金不计;管理费、利润优惠 30%后,总价再按投标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优惠)编制结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长沙市住建局各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签证价,人工统一按82元/工日取定。”
2、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1(二)
原文:“(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设计变更项目按中标单位的清单报价结算,有类似单价的参照中标单位类似清单报价执行;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招标清单漏项的项目结算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浏政办发[2010]3号文)和2014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劳保基金不计;管理费、利润优惠30%后加上投标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编制结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浏阳市住建局各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签证价,人工统一按82元/工日取定)。”
现修改为:“(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设计变更项目按中标单位的清单报价结算,有类似单价的参照中标单位类似清单报价执行;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招标清单漏项的项目结算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浏政办发[2010]3号文)和2014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劳保基金不计;管理费、利润优惠 30%后,总价再按投标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优惠)编制结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长沙市住建局各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签证价,人工统一按82元/工日取定。”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浏阳市大瑶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