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156]次 更新日期:2015-04-18 00:53:53.0 |
受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委托,我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发布公告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长沙高新区综合展示厅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GK201503001),应采购人要求,现作出如下变更:
原文件中P19页1.2.4评分内容,见下表中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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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2012年1月-2015年4月有与所投同类型的经营业绩,要求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项目结算书,否则不计分。本项目同类的经营业绩指承办过同类展厅案例项目。具有1个同类型项目合同,合同金额在500-1000万(含)之间的,每个计1分;大于1000万的,每个计2分;大于2000万的,每个计3分;计满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