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83]次 更新日期:2015-04-15 18:12:45.0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财政厅罚没管理工作办公室招标评估机构项目
的澄清公告
(2015年4月15日)
本中心于 2015年 4 月 14 日发布了吉林省财政厅罚没管理工作办公室招标评估机构 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4-1253_XM_1)第一章第六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第1.5、1.6、1.7、1.8条,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均为合格投标人。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0431-88905741
三、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财政厅罚没管理工作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路维君
联系电话:88550840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5年 4 月
15 日
项目经办人:于涛
处室负责人:苏晓平
分管主任:王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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