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花炮产业视频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光纤专网政府采购
补充说明及延期公告
受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浏阳市花炮产业视频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光纤专网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040)进行公开招标,我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55、66、67页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批准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原招标文件第55、66、67页投标人资格条件(6)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叁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该项直接删除。
3.原招标文件第13、56页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每负偏离一项增加1%的投标报价。”和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除按招标文件评分细节扣分外,每负偏离一项增加0.5%的投标报价后计算价格分。”前后不一致。
现修改为:“每负偏离一项增加1%的投标报价。”“每负偏离一项增加1%的投标报价后计算价格分”。
4、56页采购项目预算由74万元修改为74万元/年。
5、7页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修改为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6、13、14、58、59:“平台设计与配置先进合理,具有开放性和可扩充性”和“对于本次项目的技术培训,提供系统软硬件平台维护和使用的详细培训计划”。
修改为“网络配置先进合理”和“对于本次项目的技术培训,提供维护和使用的详细培训计划”。
7、原招标文件第13页“经营业绩”部分:“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且均需出具相关项目的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证明文件或影印件),否则不计分。”
现修改为:“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且均需出具相关项目的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证明文件或影印件,可以是总公司、省公司的业绩),否则不计分。”
8、原定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 16日09:00时,现顺延至2015年4月24日14:00时。
9、原定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 16日09:00时,现顺延至2015年4月24日14:00时。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最终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
联 系 人:侯健 电话:150731265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0731-83610218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四栋一楼
电话:0731-8360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