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广西] 点击:[168]次 更新日期:2015-04-03 21:16:25.0 |
贵港市西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HLGGZB20150013)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贵港市西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招标编号:HLGGZB20150013)更改通知具体如下:
一、本项目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编制依据:“1.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4.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5.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6.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7.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8.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9.2010年《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10.桂财综[2008]84号文,桂建标[2009]7号文,桂造价[2009]15号文,桂造价[2009]33号文,桂建标字[2008]5号文,桂建管字[2008]37号文,桂建标[2013]3号文”。现更改编制依据为:“1.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GB50856-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3.定额执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2011年《广西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等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工程管理费及利润取中值;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1]21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桂建质[2006]22号)”。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四、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3号),工程管理费及利润取中值”。现更改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GB50856-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2.定额执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2011年《广西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等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工程管理费及利润取中值;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1]21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桂建质[2006]22号)”。
五、原招标文件的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3、投标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转帐(或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备注:投标保证金收据、转帐(或电汇)的底单在开标时需带原件核验,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诚信库页面截图内容要全面,同时能清晰分辨出投标企业名称、审核通过或有效、截图打印时间等。】”现更改为“【备注:投标保证金收据(如有)、转帐(或电汇)的底单在开标时需带原件核验,并附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页面截图。以上复印件、诚信库页面截图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诚信库页面截图内容要全面,同时能清晰分辨出投标企业名称、审核通过或有效、截图打印时间等。】”
六、招标文件中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7日9时30分”,现更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4月 22日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江南大道590号 地 址:广西贵港市美嘉宝花城C栋68号二楼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黄中卿 联系人:郑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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