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124]次 更新日期:2015-03-26 20:19:44.0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长春师范大学实训室设备)项目招标延期的公告
本中心于2015年3月17日发布了长春师范大学实训室设备项目(采购文件编号:2015-0112_XM_2)的招标公告。其中第五包截至到确认投标时间止,点击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包招标无效。根据采购人的申请,现决定本包重新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投标截止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日23:59时。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 至9:30时。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不变。
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四、重新招标的有关规定:
1、重新招标仍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导致招标失败的,如果采购人需求紧急要求在符合专业条件并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采购的,可以在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签署《招标失败后继续评审备忘录》,按照原定评标方法、评标程序继续评标。
2、首次招标因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重新招标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参照前述规定办理。但变更方式后,如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只有一家的情况,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五、项目联系人:刘述群
联系电话:0431-88904816
本补遗公告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并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补遗公告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补遗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6日
项目负责人:
处长:
分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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