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46]次 更新日期:2015-03-11 17:42:58.0 |
各投标人:
邵阳和谐公租房小区高层住宅建安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依据招投标相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1、原招标公告第8.3条修改为: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原招标公告第11条修改为:投标人派员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于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原各标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3-11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修改调整内容如下:
增加项目负责人所获奖项加分项,即每项鲁班奖加3分;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每项芙蓉奖工程加2分;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加1分;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加0.3分。加分标准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标人:邵阳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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