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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和谐公租房小区高层住宅建安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一)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46]次 更新日期:2015-03-11 17:42:58.0
摘要:各投标人:邵阳和谐公租房小区高层住宅建安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依据招投标相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补充。1、原招标公告第8.3条修改为: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

 

各投标人:

邵阳和谐公租房小区高层住宅建安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依据招投标相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1、原招标公告第8.3条修改为: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原招标公告第11条修改为:投标人派员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于2015 316日(节假日不休息)1700前到邵阳市佘湖桥西东湖日欣11单元1703室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领取技术标资料等相关资料(600/套),逾期不予办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中“本招标项目为住宅建筑类型,如果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与本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招标项目对非住宅类型的奖项不予加分。”的条款修改为:“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本招标项目的鲁班奖奖项只对本项目标段工程规模单体建筑面积达到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予以加分”。

4、原各标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3-11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修改调整内容如下:

增加项目负责人所获奖项加分项,即每项鲁班奖加3分;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每项芙蓉奖工程加2分;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加1分;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加0.3分。加分标准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标人:邵阳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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