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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兴业二期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补充公告(一)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92]次 更新日期:2015-02-24 19:45:57.0
摘要:各投标人:益阳市资阳区兴业二期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编号:TPPCG2014-24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延

各投标人:

   益阳市资阳区兴业二期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编号:TPPCG2014-24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41127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延期至20141125下午1600(北京时间)

一、原招标文件P22页: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完成50%后支付至监理费的3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费的70%;工程结算后并提交全部监理资料经建设方认可后付至结算款的90%;工程保修期满付至结算款的100%

修改为: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另行协商。

二、原招标文件P22页: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修改为:

6.2 变更

另行协商

三、原招标文件P29页: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监理注册工程师证书;

拟任本项目的总监不为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总经理;

修改为: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监理注册工程师证书;

四、其它内容不变

 

 

 

 

 

      人:益阳市楚才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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