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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路路灯照明和变压器工程更正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东] 点击:[80]次 更新日期:2015-02-21 03:00:03.0
摘要: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路路灯照明和变压器工程更正公告一、采购人名称: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路路灯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路路灯照明和变压器工程

    

一、采购人名称: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路路灯照明和变压器工程LJZCT2014-022#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41162014年11月12日

、变更内容:

原招标信息内容:

(一)参加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所投路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路灯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所投路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变更为:

(一)参加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原招标信息内容:

(一)参加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所投路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原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路灯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所投路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变更为:

(一)参加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本项目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4年111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17:00。(备注:本项目已报名的供应商不需重新报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46-8096717

地  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62号<东营供水四楼008室>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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