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变更信息 > 山东变更信息 > 东营市变更信息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项目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东] 点击:[68]次 更新日期:2015-02-21 02:59:56.0
摘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项目政府采购更正公告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项目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4]038号更正内容:本项目原招标公告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项目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项目

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4038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双软认定证书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HIS管理系统(含抗菌药物管理)、LIS管理系统、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病历管理系统、PACS管理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系统等系统全部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五)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软件)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投标文件获取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双软认定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个系统单独提供)、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20147717:10时前通过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若未收到该邮件,各投标企业请于201477日下午1720时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双软认定证书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HIS管理系统(含抗菌药物管理)、LIS管理系统、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病历管理系统、PACS管理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系统等系统全部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五)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软件)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投标文件获取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双软认定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个系统单独提供)、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20147717:10时前通过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若未收到该邮件,各投标企业请于201477日下午1720时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招标文件。

 

 

                                               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Copyright © 2008-2018 易快得招标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1516772281 | E-mail:151677228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