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变更信息 > 吉林变更信息 > 长春市变更信息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楼宇智能化(公开招标)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104]次 更新日期:2015-02-18 21:19:50.0
摘要: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楼宇智能化项目的变更公告(2015年2月17日)本中心于2015年2月2日9:00发布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楼宇智能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楼宇智能化项目的变更公告

2015217日)

 

本中心于 2015229:00发布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楼宇智能化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4-1048_XM_1)第章第5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    变更的事项、内容:

1、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第八大项 管理部分 第1小项 运营管理平台中增加“29.本次配置30点的设备管理许可。”

2、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第十大项 扶余法院监控扩容系统  3小项 集中监控平台软件中增加“6、本次配置管理32个前端监控点。”

3、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第十大项 扶余法院监控扩容系统  4小项 操作系统中“增加含五个用户访问许可。”

4、  其他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0431-88904932 

三、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明宇

联系电话:0431-88556679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52 17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