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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更换不间断电源机头和电池(公开招标)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134]次 更新日期:2015-01-22 10:57:56.0
摘要: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更换不间断电源机头和电池)项目的变更公告本中心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更换不间断电源机头和电池)项目的招标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更换不间断电源机头和电池) 项目的变更公告

本中心于 20141224发布了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更换不间断电源机头和电池) 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4-1451_XM_1)第一章第5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日期:

原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2月2日上午8:30至9:00时。

5.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2月02日 09:00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变更为: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2月4日上午8:30至9:00时。

5.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2月4日 09:00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301会议室。

 

二、项目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0431-88904932

三、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

    联系人:史冬梅

联系电话:0431-87082281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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