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134]次 更新日期:2015-01-08 10:46:02.0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公安厅警卫局警用信息化管理设备
项目变更公告
(2015年1月8日)
本中心于 2015年1月5日16
: 00发布了 吉林省公安厅警卫局警用信息化管理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4-0709_XM_2)第1章第 5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内容如下:
1、删除第一章1.4条 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XE》
2、第二章参数部分序号三、其它设备 第1条、工作站:1台中的
原内容(windows 7 专业版64位 IT 64G内存)
现变更为(windows 7 专业版64位 IT硬盘16G 运行内存8G*2.)
3、增加网络交换机2台
交接机容量≧240Gbps
固定端口含48个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及4个1000Base-X以太网端口
以太网功能:支持LLDP,静态MAC配置,支持MAC地址学习数目限制,支持端口镜像和流镜像功能,支持端口聚合,支持端口隔离,支持STP/RSTP/MSTP,支持IEEE 802.3ad(动态链路聚合)、静态端口聚合。
4、所投全部产品能够被现有的机房运维管理软件管理和监管,通过界面看到系统使用状态,为用户提供报警信息等功能,提供功能截图。
二、其它内容均不变。
三、项目联系人:陈维峰
联系电话:0431-88905827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5年1月 8日
项目经办人:陈维峰
处室负责人:方克
分管主任:王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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