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潜在):
我中心受新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新丰县公安局刑侦技术实验室设备一批采购项目(XF2014—045)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由于本项目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作延期采购,及有关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14年10月10日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止,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14年10月13日12:00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下午14:30-15:00。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下午15:00止。
5、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下午15:00。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
7、开标评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评标一室
其余事项,除本项目2014年9月22日更正公告内容外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1-6920880 电话:0751-6849853
传真:0751-6920122 传真:
联系地址: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新丰县公安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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