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潜在):
我中心受新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新丰县“平安新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光纤租赁采购项目(XFJY2014—00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根据实际情况,现将公开招标公告及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更正为:
经研究讨论决定,删去此条件。
二、原公开招标文件第2页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
开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
三、原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期至:
2014年9月30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余招标公告、文件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1-6920880 电话:0751-6849841
传真:0751-6920122 传真:
联系地址: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新丰县公安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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