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广东] 点击:[224]次 更新日期:2014-09-11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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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2014年9月9日发布的惠东县上鉴陂电站(桥头站、大角站)、小沥河二级电站、花树下水库坝后站、葵双电站等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ZB-HZ-2014-169)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做如下修改更正说明: 1、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原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753473.55元”;现改为:“人民币4753473.55元(其中上鉴陂电站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837213.93元,小沥河二级电站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64617.06元,花树下水库坝后站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80110.00元;葵双电站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71532.56元”。 2、招标文件第15、16页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一)报价要求原为:“包含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税费、计量费用等全部费用”,现改为:“包含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税费、计量费用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以每个电站设备单独明细报价,最终再汇成整个项目总报价”。 3、招标文件第16页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二)交货时间、地点原为:“★1、供货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每逾期1天扣除合同额的1%,直至扣完合同额。2、交货地点:惠东县水务局”,现改为:“★1、供货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每逾期1天扣除合同额的1%,直至扣完合同额。2、交货地点:本次采购的各电站机房”。 4、招标文件第16页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五)付款要求第1条原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现改为:“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5、招标文件第27页30条合同的订立原为:“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现改为:“30.1 本次采购的各电站法人(惠东县上鉴陂水电工程管理处、惠东县小沥河水电发电有限公司、惠东县花树下水库管养处、惠东县葵双电站实业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的各电站法人(惠东县上鉴陂水电工程管理处、惠东县小沥河水电发电有限公司、惠东县花树下水库管养处、惠东县葵双电站实业有限公司)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东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惠东县平山镇人民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2-883331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2-281167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2-2843697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徐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2-2811672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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