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广东] 点击:[156]次 更新日期:2014-09-04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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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 一、更正内容 P18原内容: 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时间要求:包1于次年5月30日前;包2于次年4月30日前。 现更正为: 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时间要求: 包1于次年4月30日前;包2于次年4月15日前。
二、更正日期: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顺德区德民路政府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57-22366178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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