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吉林] 点击:[76193]次 更新日期:2020-09-03 16:13:13.0 |
各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现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计算机教室办公电脑等一批采购项目JZCH2020-36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中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余款”变更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0%,合同签订后第二年支付25%,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全部余款”。
本变更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本文件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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