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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农业农村局红花草(紫云英)种子采购变更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江西] 点击:[147]次 更新日期:2019-08-30 19:23:23.0
摘要:芦溪县农业农村局红花草(紫云英)种子采购变更公告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芦溪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对芦溪县农业农村局红花草(紫云英)种子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变更说明:1、原询价函

 芦溪县农业农村局红花草(紫云英)种子采购变更公告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芦溪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对芦溪县农业农村局红花草(紫云英)种子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变更说明:

1、原询价函第一部分第二点“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变更为“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原询价函第一部分第九点“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现变更为“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于20199614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凌云南路市民之家4楼)开标室。”。

3、原询价函第一部分第十点“成交原则:符合采购单位所购产品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且报价种子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中标。”现变更为“成交原则: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响应数量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符合采购单位所购产品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且报价种子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中标。

4、本次响应文件格式自行下载附件。

本变更公告为《询价函》的组成部分,原询价函内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询价函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芦溪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079968366

代理机构名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99-6878199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学院对面319国道旁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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