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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电子图书采购(采购编号LZG19-412)更正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广西] 点击:[251]次 更新日期:2019-08-15 13:39:40.0
摘要: 各投(竞)标人:一、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图书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LZG19-412三、采购人: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地址:柳州市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联系人:卢柳萍联系电话:0772-5331033四、

各投(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图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19-412

三、采购人: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柳州市官塘大道文苑路1

    联系人:卢柳萍                  联系电话:0772-53310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李宁体育馆内

    联系人:韦英连      电话/传真:0772-251168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89

六、更正日期:2018814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采购公告的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②非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③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除自然人资料外其他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更正为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②非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③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除自然人资料外其他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17页“2. 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装在开标文件袋中)

▲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1)、(2)、(3)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1)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投标声明书原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4)投标人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等);

5)投标人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依法缴纳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上述月份均为零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税务申报表复印件);

7)投标人依法缴纳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如投标人社保由上级公司缴纳的,须提供以下资料: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级公司出具的社保缴纳情况说明原件(附投标人所有人员名单);上级公司于开标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上级公司于开标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所有人员明细;

8)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最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记录(必须反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红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记录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查询起止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0)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打印记录复印件(查询起止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1)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对投标人的授权书复印件;

现更正为:

    “2. 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装在开标文件袋中)

▲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1)、(2)、(3)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1)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投标声明书原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4)投标人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等);

5)投标人依法缴纳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上述月份均为零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税务申报表复印件);

6)投标人依法缴纳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如投标人社保由上级公司缴纳的,须提供以下资料: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级公司出具的社保缴纳情况说明原件(附投标人所有人员名单);上级公司于开标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上级公司于开标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所有人员明细;

7)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最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记录(必须反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红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记录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查询起止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打印记录复印件(查询起止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0)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对投标人的授权书复印件;

 

八、更正原因:勘误。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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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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