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吉林] 点击:[184]次 更新日期:2019-01-13 20:45:51.0 |
各投标人:
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原内容:“交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现变更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合同签订后第二年支付全部余款。”
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九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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