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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东] 点击:[167]次 更新日期:2018-10-31 16:11:11.0
摘要: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一、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登州路606号联系方式:0546-7298938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
 

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登州路606

联系方式:0546-729893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众成都市中心B8

联系方式:0546-8073766

、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DYZCZ2018-197#

五、招标公告日期:20181018日至20181024

六、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73页中:B包消防“两室一站”项目技术参数中的“1.2储气瓶组”数量:8组,现更正为:1组。

(二)招标文件第79页,C包中的“一、中倍泡沫灭火设备”的数量为4套。

(三)招标文件第79页,C包中的“二、数字无线自组网转发台”的数量为1套。

(四)招标文件P14页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不得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投标报价分值30-节能、环保16-定性分值1270%

现更正为:A包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不得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投标报价分值30-节能、环保16-定性分值1570%

BCD包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不得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投标报价分值30-节能、环保16-定性分值1870%

(五)招标文件P29页第六章第四条第四款第22项:

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投标报价分值30-节能、环保16-定性分值1270%的。

现更正为:A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投标报价分值30-节能、环保16-定性分值1570%的;

BCD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投标报价分值30-节能、环保16-定性分值1870%的。

(六)招标文件第80页中:“5、设备含可拆卸式电池,且需支持至少两种电池电量显示方式,投标时提供样机;”,现更正为:“5、设备含可拆卸式电池,且需支持至少两种电池电量显示方式;”。

(七)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112900现变更为:20181116900

(八)其他事项,仍按原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补充文件是原招标文件的有效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031

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补充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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