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81]次 更新日期:2018-10-22 15:53:07.0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视频网专线租赁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2018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2、拟采购项目:视频网专线租赁
3、采购项目预算:163.3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网专线租赁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即时性、延续性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2014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订了全省法院视频网数据专线合作协议,并提供网络路由设备及网络维护服务。通过多年以来的专线运营经验,吉林省联通公司在全省视频网专线的运维服务逐渐完善、成熟。逐渐建立符合省高院以及各地市中院的数据专线网络服务保障体系。
(2)今年全省各级法院新增大量视讯业务应用,急需在短时间内对宽带进行扩容,以满足全省法院系统的应用急需。同时要保证业务的不间断和连续性。
综上所述,项目背景及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原则同意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耿 伟 吉林省公安厅
高级工程师
王志军 长春师范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金忠威 省财税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8、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2018年 10 月
22 日起至2018 年 10
月 26 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电话:0431-81866978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长春市珠海路1117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孙 健
电话:0431-88556745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姜锋
电话:0431-88550553
2018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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