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西] 点击:[200]次 更新日期:2018-08-04 11:39:38.0 |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18年07月27日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宁武县汾河源头生态治理工程(河道治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C-SXZB-2018G064),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取消“4.2(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汾河源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宁武县汾源管理所(宁武县东寨镇)
联 系 人:唐 磊
电 话:1393500939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1号北美晶域蓝湾A座1-1001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陈 飞 窦宇飞 杨海霞
电 话:0351-7213377、13934597260
邮 箱:hcsxfgs@126.com
发布日期:2018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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