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137]次 更新日期:2018-08-03 10:50:48.0 |
汉寿县太子庙棚户区改建项目
补充公告(一)
汉寿县太子庙棚户区改建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8]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寿县太子庙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单位自筹。原公告信息已于2018年7月2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一、补充修改内容:
1、取消招标公告内容10.1条款“关于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进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档案查询原件”内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中所有与本补充修改相关的内容,均以本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不作修改,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二、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 标 人:汉寿县太子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太子庙镇
联 系 人:黄文波
电 话:188736910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辰阳中路322号(建设局院内)
联 系 人: 肖啸
电 话、传真: 0736-285601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罗主任
电 话:289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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