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道路交通] 地区:[湖南] 点击:[81]次 更新日期:2018-07-31 12:58:07.0 |
变 更 公 告
致各投标人: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武装部的委托,对鼎城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建筑装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疑如下:
一、将“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查询的近三年(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在2015年 7 月 27 日~2018年 7 月 27 日下午 5 时之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的不予认可,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修改为“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查询的近三年(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在2018年 7 月 30 日~2018年8月 3日下午5时之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的不予认可,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二、取消原招标公告中须要地检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8月17日 9时 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第三开标室 (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保持不变。
四、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武装部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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