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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不停车预检设备项目(精信-YC2017-029)电子化公开招标(第二次)更正公告2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江西] 点击:[96]次 更新日期:2018-06-11 00: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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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对其“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不停车预检设备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于201793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作以下更正:

1、本项目采用的高速称重传感器为电阻应变式,不能满足该要求的为无效标。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5)称重产品应能适应实际道路行车时的各种车速,且能够在车辆静止在承载器上时准确称重,即具备静态称重能力;提供计量技术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的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的得8分,未提供的得5

现更正为:(5)称重产品应能适应实际道路行车时的各种车速,且能够在车辆静止在承载器上时准确称重,即具备静态称重能力;提供计量技术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的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的得8分,未提供的得5分。检定证书内应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①静态检定结果,至少III级合格;②动态检定5级合格,且动态检定车辆运行速度不低于80km/h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6)系统中选用称重设备单轴荷载能力≥40t;满足对大型超限车辆高速超限精检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的得5分,未提供的得2

现更正为:( 6)系统中选用称重设备单轴荷载能力≥40t;满足对大型超限车辆高速超限精检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的得5分,未提供的得2

其余不变!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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