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空调机组
公开招标采购的变更通知
各供应商: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7年8月24日发出了“关于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空调机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17(2016)-WT-113-G),现针对本项目有如下变更:
一、关于投标人要求的变更
1、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对设备进行安装,只需对设备进行就位、指导安装调试等操作;
2、取消“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要求。
二、关于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相关内容的变更
1、原招标文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现变更为“待施工单位安装完毕并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
2、删除“2.9其他附件中整机需为双压机或以上配置,每个压缩机具备单独的制冷及电气回路。以提高机组自身备用性”的内容;
3、删除“2.12多功能风冷热泵机组"的内容;
4、删除“七、其他说明中6、空调主机调试所需要的临时用电缆等由中标人自备”的内容;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报价应一次性包死价,包括设备在安装前、中、后发生的各种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设备总价、装卸费、运输费、保管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取证费、技术服务费、售后维保费及所有税费和中标人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调试电缆、空调主机移交后的安全防护等其它相关一切费用。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取证和交付后质保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含质保期内年检费用)。安装费包含于综合单价中,但需予以单列。质保期届满时首次空调机组年检费用不计入本次报价。如需施工过程中土建总包单位配合施工,费用按照空调安装费的2%收取。土建总包单位配合工作包含(1)施工用水电接引(施工用水电费挂表按实记取并由中标人向土建总包单位缴纳)、(2)使用土建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设备。空调中标单位如需要土建单位配合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工作,空调中标单位须自行主动与土建总包单位洽谈”现变更为“投标人的报价应一次性包死价,包括设备在安装前、中、后发生的各种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设备总价、装卸就位费、运输费、保管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取证费、技术服务费、售后维保费及所有税费等其它相关一切费用(含质保期内年检费用)。质保期届满时首次空调机组年检费用不计入本次报价。空调中标单位如需要土建单位配合工作,空调中标单位须自行主动与土建总包单位洽谈”。
三、关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的变更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顺延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3)投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 上午 08:00—09:00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 上午09:0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王 轲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89号 邮编:030000
联系人:武 滨 联系电话:13835115307
感谢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对太原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