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政府机关大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变更通知
各供应商: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7年1月24日发出了“关于太原市政府机关大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2016)-15-35-C),现针对本项目有如下变更:
一、关于“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相关内容的变更及补充
1、本次采购项目中供应商须对太原市政府机关大院原有机房进行迁移改造,原机房在主楼一层北侧监控室,现改迁到主楼一层南侧现保卫处办公室(现保卫处办公室基础改造不包括在本次项目中,基础改造后地面面积约33平米,墙面已刮白);
2、采购需求中第32项(服务器机柜)“标准42U网络服务器机柜2000*1000*8000”现变更为“标准42U网络服务器机柜2000*1000*800”;
3、采购需求中第34项(机房装修)为新设机房装修,技术要求现变更为“约33平米吊顶要求:轻钢龙骨吊顶,吸音矿棉板:规格600mm*600mm*16mm,吸声系数:50 Hz/系数,密度:230 kg/m3,吸湿率:99%。约33平米防静电地板要求:陶瓷静电地板,规格600mm*600mm*35mm,上板厚度0.8 mm,下板厚度0.6mm,承载性能:国际Q型,防火性能A级,表面静电喷塑,柔光、耐磨、防腐蚀,不开裂。静电耗散型:1x10^6Ω-1x10^10Ω,测试电压:100V。LED荧光灯12条:功率18W,色温6500K,光效:85LM/W,电压AC 85-260V,功率因素:0.95,材料:合金铝,PC,整灯平均寿命50000小时”;
4、关于本项目质保、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的补充:
(1)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做出故障诊断报告,48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在采购方需要相关的技术支持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出解决方案;
(2)项目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方相关人员进行(至少8人次)免费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薛 滨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 邮编:030082
联系人:陈 灏 联系电话:0351-4030789/13038005139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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