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河南)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工程概况:“该项目工程费用约15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渠道拓宽工程,自流涵闸及引水闸工程,景观驳岸工程,堤顶交通衔接工程,城市排污工程,跨新河景观桥梁工程等”。 现变更为“该项目工程费用约1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544680.5平方米,其中:新河河道面积109840平方米,荷叶池面积44268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9054.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挖、回填、生态滤池、天然游泳池、河岸景观、绿化、铺装、厕所、活动广场、入口广场、跳舞广场、亭子、挡土墙、雨水净化、电气、给排水等”。
2、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现变更为“开标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取费基数及范围中更改为:“本次投标报价标准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及常价服[2011]51号文件。取费基数为14825.0310万元,本项目监理收费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监理费投标报价上限值为166.62万元,下限值为154.28万元,高于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监理费最终支付金额以常德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金额为准”。 本项目监理费计算书详见附页,请各投标人在补充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4、原招标文件监理现场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中:“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 现变更为“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5、原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优质工程奖项加分,其它奖项均不加分”。现变更为“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金杯示范工程、芙蓉奖、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优质工程奖项加分,其它奖项均不加分”。
6、原招标文件类似工程经验:“投资额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系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现变更为“投资额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
7、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