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结核病医院新建门诊及住院楼建设项目
图纸设计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60940-FW02-F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新建门诊及住院楼建设项目图纸设计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60929]-2505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4381平方米,其中新建门诊、住院部楼24219平方米,柴油机房162平方米。
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工作包括下面二部分内容:
2.1、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设计)以及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设计;
2.2、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图纸造价服务,当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修改时,做相应的清单算量与计价编制)。
3、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文卫路80号吉林省结核病医院现址内。
4、计划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上述招标范围内的独立法人资质;设计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需具备工程造价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应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外埠入吉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需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结核病医院
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文卫路80号
联系人: 高磊
电 话: 0431-82350981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许晶鑫
电话:0431—8583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