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61]次 更新日期:2016-10-12 12:00:35.0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化系统应用软件升级
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6年10月11日)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政府办公厅
2、拟采购项目:省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化系统应用软件升级
3、采购项目预算:1,210,000.00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09年,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的统一部署,在省政府和清华大学省校合作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与清华大学公共安全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并经省政府采购办批准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实施了省政府应急平台综合应用及数据库等系统建设项目。日常工作中,省政府总值班室是应急平台各系统的主要应用处室。为进一步提高省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效率,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对应急平台应用软件部分功能模块进行升级。由于该系统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研发,所以该公司是唯一具备开发以上系统功能模块能力和资质的单位。综合考虑应急管理软件的专业性、软件开发的延续性和安全保密要求等因素,拟继续由原承建单位承担本次升级项目。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组对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保密资质、改造项目内容及对应的承建项目合同等材料进行了现场审验,确认该供应商为原项目的承建单位,多年来一直为省政府办公厅提供这些承建项目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服务,切实保证了省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化系统运行的延续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为了继续保障省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化系统有效运转,依据相关采购制度:该改造项目为原软件系统升级,符合单一供应商要求。专家组认定省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化系统应用软件升级项目的供应商在应用软件升级方面具有唯一性,一致认为符合《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中“第十五条”规定,同意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继续采购省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化系统应用软件升级项目。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杨 义 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高工
高方明 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高工
陈贺新 吉林大学通信学院教授 博导
8、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 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周文红
电话:0431- 88904779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付阔
电话:0431-88904696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倪娜
电话:0431-885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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