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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公开招标)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180]次 更新日期:2016-09-21 22:25:12.0
摘要: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的变更公告中心于2016年09月09日发布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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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就业信息

管理系统软件开发的变更公告

 

 

中心于 20160909发布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单位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6-1468_XM_1)第一章第5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项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第2.7项的项目建设基本要求中第2小项删除,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立刻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项目组人员配备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求分析阶段驻场人员不少于5人,开发阶段、测试阶段、上线切换阶段常驻现场的人员应保持为不少于15人。项目实施阶段,系统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日期不少于3个月)常驻现场不少于10人;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须通过项目建设方的审核,且须常驻现场;投标人在系统验收后,提供2年免费维护期。在免费维护期内,投标人必须保障至少6人以上的常驻现场售后服务团队。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免费维护期内,因政策或业务的调整所带来的系统需求变更(非总体架构的变更),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项目开发团队中至少有 3 人为拥有劳动99(三版)技术证书的人员,且每个取得个人证书的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承担尚未验收的其他项目,参加项目建设的技术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长期雇员。(若在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上述人员未按要求到位,项目建设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中标人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项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第2.15项售后服务要求中第3小项删除,现变更如下:

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提供至少6名具有独立运维服务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项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1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中第二部分商务评分中序号2从业能力中第3小项删除,现变更如下:

近三年(2013年)以来投标人具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行业省级软件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单项软件合同金额计分)在800万以上的得2分,500-800万得1分, 500万及以下不计分(须提供合同相关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项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1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中第三部分技术评分中序号1项目理解和需求分析项删除,现变更如下:

对本次项目所在地全省就业系统建设项目所需完成的建设范围和需求等有准确和全面的理解: 6

1)对项目所在地全省就业集中的相关社会问题、发展趋势、建设目标和业务需求等进行了详尽分析,得2分;未阐述得0分;     

2) 对项目所在地全省就业互联网+就业应用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包括应用领域,应用方式,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等,得2分,没有阐述和分析以上内容得0分;

3) 对项目建设的重难点进行了详尽分析,且可操作性强,得2分,没有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得0分。

    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项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1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中第四部分售后保障评分中第34小项删除,现变更如下: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系统免费维护期内提供至少6人驻场服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有详细的售后保障方案描述得2分,否则不得分。

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项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1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中根据以上调整,招标文件中各项评分标准的分值调整为:第一部分:价格因素分:基准分值(满分30分)。第二部分:商务评分(满分24分),第三部分:技术评分(满分36分),第四部分:售后保障评分(满分10分)。

 

7、招标内容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431-88905842

三、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

联系人:段永军

联系电话:0431-88690858

 

 

 

 

 

 

 

 

 

 

本变更公告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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