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171]次 更新日期:2016-08-04 10:02:24.0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分局大翁山水文站生产用房
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6年8月4日)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分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购人名称: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分局
2、拟采购项目:大翁山水文站生产用房
3、采购项目预算:大翁山水文站生产用房项目预算金额10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我局近半年在东辽县城区白泉镇内实地考察,确认位于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县兴凯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聚龙水岸小区跃层门市101,201,该房建于2014年,产权为商品房,面积174.32平方米,该房屋距离大翁山水文站监测断面15公里,该水文站测验方式为巡测,基本符合生产用房的要求。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东辽县兴凯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
6、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业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房屋坐落位置距大翁山水文站基本断面15公里,满足水文站测验方式要求,同时该房屋在聚龙潭水库下游2KM,可兼顾聚龙潭水库出库水位流量监测,满足东辽县城市水文监测需要。
2.经实地考查与东辽县城区内其他房屋价格对比,该房屋价格相对较低,且5证齐全。
3.房屋面积174.32m2,单价6080.00元/m2,总价款1059865.60元,没有超过国家批准的金额,满足预算。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臧宇辉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分局 高级工程师
贾纯刚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分局 高级工程师
8、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4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周文红
电话:0431-88904779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正宁胡同29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刘景文
电话:18443710111
财政部门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安梓南
电话:0431-885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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