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机电专项工程招标项目
变更公告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电汇业务委托书回单(电汇凭证)。电汇凭证备注可以简写,主要内容表述清楚,明确即可。
2、投标人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时,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文件中可以装订彩色复印件,原件单独需要提交评标现场审查。
3、本项目各标段不提供关键品牌名录(主要设备名单)。
4、本项目02标段“轴组式称重系统”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其它标段涉及的设备对生产厂家授权不作要求。
5、若此招标项目中个别设备技术参数低于目前市场主流产品的技术指标,投标人要选用当前市场主流产品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11日11时00分。
7、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10日14时之前。
8、计划工期更改为:8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更改为:2016年8月21日。计划交工日期更改为:2016年11月15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邮政编码: 130022
联 系 人:魏立伟 联系人: 宋莉、张吉庆、李研
电 话:0431-85379762 电话: 0431-81808101
传 真:0431-85379762 传真: 0431-8180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