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70]次 更新日期:2016-07-05 14:39:26.0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电视台综合频道(卫视频道)高清节目上星传输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6年7月5日)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
吉林电视台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吉林电视台
2、拟采购项目:吉林电视台综合频道(卫视频道)高清节目上星传输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781万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价格/年(单位:元) |
1 |
国干网传输服务 |
1,500,000.00 |
2 |
卫星转发器服务 |
4,340,000.00 |
3 |
上行及加密服务 |
1,970,000.00 |
合计 |
|
7,810,000.00 |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为防范“法轮功”及其它非法势力对卫星的干扰,国家对通信广播卫星传播广播电视节目有着强制性的规定:“通过卫星传输广播电视节目,须经广电总局批准。科技司负责审批卫星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技术方案,批复卫星传输技术参数。”
二、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同意吉林卫视高清同播频道上星传输技术方案的批复》(技卫字[2016]77号),我台卫视频道高清信号通过中国有线国干网异地传输至上海广播电视台进行加密,并通过上海广播电视台地球站上行系统进行上星传输。综上所述,“吉林卫视高清上星”项目技术方案先行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确定,特此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上海东方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518号502室-39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为防范“法轮功”及其它非法势力对卫星的干扰,国家对通信广播卫星传播广播电视节目有着强制性的规定,为保证吉林电视台综合频道(卫视频道)高清节目传输、上星传送的安全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由上海东方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吉林电视台综合频道(卫视频道)高清节目的传输及上星服务。上海东方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全国集成播控平台能够提供高清节目的集成上星和远程加密业务。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周宁 吉林省广播电视检测台
研究员 2007010A301
魏立 吉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 正高 2009006A097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6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李刚
电话:0431- 88905843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电视台(卫星路2066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阚丽娟
电话:13069210505
财政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胡青山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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