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补 遗 书 二 号
工程名称: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人: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洋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补遗编号:DJZB2016-028-BY2
各投标单位:
本补遗书二号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补遗文件不符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更正部分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本补遗文件补遗内容如下:
1、 现将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5日9时更正为2016年04月08日10:30时
2、 现将招标文件中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
计划工期:215日历天
更正为 :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4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现将招标文件中
最高投标限价¥:2762.8038万元,其中暂列金为249万元。
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 ¥:2762.8038万元,其中暂列金为249万元。
其中:1.安装部分:自控仪表安装¥12.9674万元,其中暂列金为1万元
2.电气安装 ¥239.1381万元,其中暂列金为21万元
3.工艺安装 ¥433.2082万元,其中暂列金为34万元
4.设备部分:暖通设备 ¥7.6720万元,其中暂列金为1万元
5.自控仪表设备 274.5万元,其中暂列金为29万元
6.电气设备 98.32万元,其中暂列金为9万元
7.工艺设备 1696.9981万元,其中暂列金为154万元
投标单位总报价及单项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总招标控制价)和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单项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现将招标文件中11页3.5及24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审查材料中增加一项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应的备案编号及证明材料。(须将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
5、招标文件P115“(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要求的应附项目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P117“(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按要求填写。
6、现将招标文件22项技术员或施工员人员要求共8人,其中至少4人为机电安装专业更正为:共8人,其中至少4人为机电安装专业或设备安装专业
招 标 人: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