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100]次 更新日期:2015-12-31 19:17:26.0 |
各供应商:
一、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服务价格登证
影印件,加盖公章”这项内容,投标人可不提供。
二、其余内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韶山市财政局
地 址:韶山市车站路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1-556847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1-55683388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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