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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兴田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编号GXJBGL2015-08)澄清答疑公告(一)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广西] 点击:[78]次 更新日期:2015-12-01 12:37:15.0
摘要: 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第20页第5.2.(4)由招标人代表和监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报名

 

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20页第5.2.4由招标人代表和监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报名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投标须知前附表”10.5款规定检测投标人的资格证件(注:若招标公告报名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资格证件检查不合格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有潜在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中20页第5.2.4点,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检查报名相关证明材料不合格,作否决投标处理属于违法行为。”
回复:该潜在投标人的质疑误读了招标文件的意思,否决投标是评标委员会的权利,招标人和监督人任何时候都无权下否决投标的结论,招标文件的第20页第5.2.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并制作记录;”故招标人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做好开标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否决投标处理。20页第5.2.4点(注:若招标公告报名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资格证件检查不合格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只是善意的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仔细检查相关材料。并不是由招标人和监督人直接否决其投标。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1亿元的得8分,小于1亿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的得5分,小于5000万元的得3分。此项满分为8分。”违反招标投标法属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背公平原则。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就“注册资金”描述内容是为了考查投标人的企业综合实力,不可否认,注册资金是考察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综合考察投标人实力的各项因素也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量化,估计在这些考查因素中质疑人也有比其他投标人更有优势的方面。由于注册资金的规定不是投标人的入门资格要求,不对投标人构成限制性、排斥性,不存在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故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3.招标文件1.4.1第 5.每一个符合施工投标人资格的参建单位可以多次参加我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招投标报名,但只能中标一个子项目,即中标一个子项目后(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顺序的时间为准),其余报名无效或中标无效。属于以拆分子项目的形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招标人认为,兴安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为便于施工、管理,在项目申报、规划、评审等工作时以地域为主划分为十八个子项目。因时间紧、任务重,经兴安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所有标段必须在2016年年底完工,因此需要更多的施工队伍同时进行才能完成本项工作。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允许再中标,对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是公平的,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及第一章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的规定,故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人:兴安县土地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兴安县政府采购办
 
                                           
 2015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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