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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学院(本级)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公开招标)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54]次 更新日期:2015-11-18 10:29:04.0
摘要: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警察学院(本级)教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的变更公告(2015年11月18日)本中心于2015年11月11日发布了吉林警察学院(本级)教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警察学院(本级)教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的变更公告

20151118日)

 

本中心于20151111发布了吉林警察学院(本级)教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采购单位的申请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5-1571_XM_1)第章第5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教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中补充“投标公司进行现场演示,以确定所投软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现场演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重点是“★”部分),采用厂商演示和用户代表现场提问相结合方式。

供应商自备:电脑及网络,其中电脑上安排好IE、火狐、谷歌浏览器,采购中心不提供以上设备。

 

2、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李国庆

联系电话: 0431-88905742

三、采购单位名称:吉林警察学院

      址:长春市博硕路1399

    联系人:许鑫

联系电话:15500092929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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