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文峰路(乾明路—常德大道)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补充:
1、本项目评标办法修改为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装订要求修改为: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
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
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修改为:不采用。
4、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变更,变更内容附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变更,变更内容附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6、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