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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学科平台建设实训中心(公开招标)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吉林] 点击:[80]次 更新日期:2015-09-25 17:51:31.0
摘要: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建筑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学科平台建设实训中心项目的变更公告(2015年9月25日)本中心于2015年9月18日9:00发布了吉林建筑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学科平台建设实训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建筑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学科平台建设实训中心项目的

变更公告

2015925日)

 

 

本中心于 2015918 9:00发布了吉林建筑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学科平台建设实训中心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5-0347_XM_2)第章第5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9. 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标明的招标人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人帐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特别声明:保证金应当采用除转账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以外的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供应商在汇入(存入)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和包号,未注明投标人名称或以个人名义汇入(存入)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9.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4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9.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9.6 投标保证金将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退还。

9.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在招投标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5)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准确退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四章《附件》的格式和要求正确填写和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书》。”

现变更为:第一章、投标人须知9. 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标明的招标人帐户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投标。要求票据有效时限不少于一个月。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装订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一页。

招标人特别声明: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及汇入(存入)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9.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4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6 投标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

9.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在招投标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5)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其他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徐溦蔚

联系电话:0431-88905637 

三、采购单位名称:吉林建筑大学

      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联系人:王昌福

联系电话:0431-84566058

 

本变更公告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5925

                                                                               

    项目经办人:徐溦蔚

 

 

处室负责人:方克

 

 

分管主任:王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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